直接答案
資格查驗不能只看證書名稱。要確認持有主體是否與投標或簽約主體一致、資格涵蓋的產品或服務、有效起迄日期,以及能否從發證或主管機關入口複核。
建立資格證據列
每項資格分別記錄名稱、持有人、識別碼、範圍、效期、原始網址與複核時間。關係企業的證照不可直接套用。
- 核對主體
- 核對適用範圍
- 記錄效期與來源
處理即將到期與無法查詢
即將到期不等於已失效,但應納入履約期間評估;無法從公開入口驗證時,標示待查並依採購程序要求正式證明。
- 計算是否涵蓋履約期
- 標示待續證項目
- 設定重新複核日期
資格不等於履約能力
法定或標準資格只是其中一項證據,不能單獨代表產能、財務、品質或過往履約。評選欄位應各自保留證據與決策責任。
常見問題
證書截圖可以當最後證據嗎?
不宜,應取得可追溯文件並從原始機關或出具單位複核。
母公司的資格可給子公司用嗎?
不能自行推定,須依資格規則與正式文件確認持有主體及適用關係。
過期證照可以顯示有效嗎?
不可以;應顯示效期狀態並要求最新證據。
官方來源
資料時效與使用邊界
本站不判定特定資格是否符合法定或個案要求;查驗結果須由主管機關及採購權責確認。
最後人工複核:2026-07-30。採取行動前請重新查看官方原始頁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