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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學合作需求書要寫哪些欄位?問題、成熟度、IP 與時程清單

先寫可公開問題與成果,再把 IP、保密與發表權列為待議。

需求草稿應避免帶入任何尚未核准公開的技術細節。

決策步驟

  1. 先界定實際園區、公司據點、組織或公告範圍。
  2. 回查第一方來源,分開記錄發布日期、適用日期與最後核對日期。
  3. 把無法驗證的欄位留白或標示待確認,不用推測補齊。
  4. 使用對應工具整理下一步,但不把原型輸出當官方結論。

風險與例外

不是契約、專利或法律意見。

公司法人與營運據點必須分開;緊急、法規、交通與專業事項一律回到相應官方或合格專業來源。

更正入口

若資料有誤,請從既有聯絡/更正流程提供頁面網址與可驗證來源;不要提交個人健康或其他敏感資料。